• This man killed/kissed/kicked the girl who I loved.

    Yahoo!:

    这个人杀害了我爱的女孩。
    这个人亲吻了我爱的女孩。
    这个人踢了我爱的女孩。

    Google:

    这名男子被杀害的女孩,我喜欢.
    我这个人喜欢亲吻姑娘.
    这位姑娘我喜欢踢.
  • 2006-07-09

    老朋友 - [有关诗歌]

    几棵互相叉腰的树,几份上帝平分的遗产。
    我在纸上画出它们,歪歪斜斜,指向冰冷的
    外太空。它们带着老式机车碾过铁轨的声音,
    在理想与现实间喷出白雾。那些彗星的温柔,
    曾经错过我们的脸,那些星球或者正悬挂在
    陌生人的脖子上,温暖着新的生活轨道。
    山快要把我们淹没了,日子就这样包在纸里,
    种在海里,盐粒结晶在城市的眼睑。
    在同一天腐朽,同一天复活,
    这些目无表情的巨人,组成一片圆形森林。
  • 2006-06-24

    时光 - [有关语言之词汇]

    早上起来上网,看blog,看到许巍因为《天鹅之旅》一歌被封了,据说整个《时光-漫步》专辑都不让放了。觉得还真有点那个,不过是宗教问题,就不说什么了。

    随便谈谈有关"Time"的几个语言话题。

    本月21日,几家英文媒体都报导了一则消息,说OED的一个研究项目OEC(Oxford English Corpus)宣布,英语当中使用最多的名词是time,我们的生活是为"时间"所统治的。和媒体争相报导的态度相反,Language Log对此表示了一定程度的质疑。主要的观点如下:1)虽然time是使用最多的名词,但是它仅排在所有词汇的第55位,像be, have, do, say这些动词都在它前面,更不用说the, a, to, of了,我们可以说我们的生活执着于be, have, do, say这些动作吗?2)在以前类似的统计中,time始终位列名词首位,比如BNC的,BCSAE的,只不过在总排名中更靠后一点。3)OEC的统计方法不同是造成time位置提前的原因。OEC使用的lemmatized后的frequenty list,简单一点说就是所有词都回归到原型再参加排名,这样本来is, am, are是占几个位置的,在OEC的排列方法中就合成一个be了,如此后面的词汇就自然要往前一步了。这样一个新闻告诉我们,了解事件背后的东西是多么重要,语言研究的过程和方法比结果更重要。

    说到time,Anatoly Liberman在OUP Blog上有一个专栏The Oxford Etymologist,写过一篇文章讨论time的词源问题。先民对于时间的认识是循环的而不是线形的,所谓冬去春来,潮起潮落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time和tide很接近。事实上,在古英语中,time写作tima,而tide是tid,后者在北欧到南德的日尔曼语言中都存在。tima和tid都有一个ti,这说明什么呢?一种可能是这里有一个更基本的词根ti,而m和d是表示不同意义的后缀;另外一种可能则是在已有的tid一词的基础上用m替代了d,造出了tima。这个问题基本无法考证。Liberman另有一个猜测同样很难证实,他认为最初的time并不具备今天抽象的意义,而是具体指示某个时间间隔或者某个可观察的事件。

    但世界上不是所有人都对时间感兴趣,都对过去、对将来感兴趣。古罗马人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,他们说carpe diem,就是说抓紧时间吃喝玩乐,别去想明天会怎样。但是生活在巴西的Pirahã部族绝对不是这样,他们根本就没有时间的概念,他们基本不去想过去和将来,他们永远活在"此时此地"。他们不考虑存在问题,没有神话传说,认为事物永远不发生改变。他们没有数词,也根本没有数数的概念。他们的语言当中没有UG所谓递归结构,没有从属概念,这对Chomsky的理论来说是要命的。无法证实的是,Pirahã的思维当中到底有没有递归和从属。我突然想起了伊甸园,Pirahã人真正是上帝的宠物啊!

  • 昨天父亲节,Geoffrey Pullum 在Language Log上讨论了TIME的一篇文章,讲现在的父亲们为了抚养子女,不得不牺牲个人娱乐,其中有下面一段话:

    Even if their company were an unremitting pleasure, the fact that they require so much company means that other sources of pleasure will all but disappear. Movies, theater, parties, travel - those are just a few of the English nouns that parents of young children quickly forget how to pronounce.

    第二句很有意思。父亲们并没有真的忘记如何说movies, theater, parties, travel这几个词,事实上是这几个词所指称的对象在他们的生活中缺失了,是"电影"、"剧院"这些概念在他们的生活中意识中回避了。按照认知语言学的说法,这里有一个隐喻,有两个认知域映现的关系。生活是一个域,而发音能力是一个域。发音能力域映现到生活域上,这样,生活中不得不搁置一边的东西就与几个词汇发音的遗忘挂起勾来。不仅仅如此,这里能够进行更多的映现。可以是拼写能力,比如:those are nouns that they forget how to spell。可以是词汇能力,比如:those are nouns no longer in their dictionary. 严格一点说,隐喻在这里整合了我们的生活以及我们的语言能力两个概念,实际上我们是在通过一个较抽象的概念来理解一个较简单的概念。而奇妙之处在于,我们根本并没有忘记如何拼读那些词,那些词也仍然在我们的字典里。所以上面那句话不能反过来说,nouns they forget how to pronouce are movies ...,是不成立的。事实上,所有的隐喻都是不能双向的,"医生是屠夫"不能说"屠夫是医生",即使能反过来也不是一个意思了。

    Pullum提出的问题很值得思考。他说,(1) 为什么作者借用语言来说事,而且是采用一种假命题来进行夸张;(2) 为什么这样会让人觉得有趣。我想,他的第二个问题实际上已经由第一个问题回答了,既然是假命题,既然是夸张的说法,就一定会让人觉得好笑,所谓幽默产生于会话准则的不满足。那么为什么作者用要语言能力来作隐喻呢?我想,大概因为这种遗忘恰恰是存在的。我们都有这样的经历,多年不联系的老同学想不起名字了,拿起笔却忘记字怎么写了。那么,movies这几个词是不是也有可能忘记怎么读呢。当然,还是夸张了点,不过幽默也就出来了。

    有意思的是,今天Pullum关于这个问题又写了一篇。他很生气,因为不知道有多少人给他写信,告诉他上面那句话的修辞手法是夸张,完全把他当傻子了。Pullum并不认为这是夸张。

    P.S. 这篇blog是6.19写的,但是blogbus上不去,所以就贴在blogger了,现在再贴在这里。其实我也不想换来换去的,但是blogbus太让人失望了。如果以后再这样,我宁可去那个不能直接访问的blogspot空间上写。

  • 韩寒在自己的首支单曲《私奔》里玩安全套,引来了洪晃的一阵讥讽:凹造型的八十后。讥讽是讥讽了,却把韩寒和Truman Capote、Earnest Hemingwei放到了一起,倒显得是恭维他了。所谓"凹造型",其实应该写作"拗造型",上海话里的一个流行语。也就是摆造型,摆酷,摆pose,贬义一点,也就跟装模作样,装腔作势差不太多。洪晃给的定义倒是温和一些,说是有意塑造自己形象。有意换成刻意,就骂得更狠了。

    一个用上海话唱rap的组合"黑棒"声称自己首创了"拗造型"这个词。大约是01/02年的时候,这个组合的一首歌中就有这样的歌词:2001流行拗造型,可是很多人是盲目跟着行,他们不知道什么才能算最灵,我来Tell U怎样做造型King。在另外一首歌里他们说:hip-pop不是拗造型。但是在一次采访中,"黑棒"的主唱MC唐却又是这样说:"卖相好不是我的错!我就喜欢拗造型。"看上去,拗造型这个词褒贬难分。追求时髦到了极至的人勇于声称自己是在"拗造型",看不惯的人却又讽刺他们是在"拗造型",由此可见词汇意义的不确定性以及与使用者的相关性。

    李大伟写了篇文章,讲"拗造型",举了很多上海人的例子,用这个词来形容真正恰当不过。老实说,看了这个词半天,觉得它本身就有点"拗",跟"作女"一词真是异曲同工,臭味相投。

  • 前天为接待外宾做准备,想到可能会介绍“折桂”的故事,还不会说,遂查《汉英词典》。先找到【折桂】一条,是这样写的:pluck the cassia - (1) pass the imperial examinations (2) carry off the first prize; win a championship。再翻到【蟾宫折桂】一条,却是这样写:pluck the laurel branch from Toad Palace - obtain a jinshi degree。于是糊涂了,cassia是肉桂,laurel是月桂,这“折桂”折的是肉桂还是月桂呢?

    上班问同事,同事说“折桂”似乎既不是肉桂,也不是月桂,而是什么四季桂。更糊涂了。于是google,倒是找到一篇,提到“桂冠”是古代希腊人的发明,是月桂。而中国人的“折桂”却是桂花,学名叫做osmanthus的。看得似懂非懂,但有点是搞明白了,“折桂”不是折月桂,而是中国的桂花,把这点跟老外吹吹就足够了。

    回家以后再打开《汉语大词典》电子版,敲入“桂”字,仔细看了看释义,这才算大致明白了。原来,肉桂、月桂和桂花是不同的植物。肉桂,樟科,常绿乔木,树皮叫桂皮,嫩枝叫桂枝,都可入药。《说文》上说“桂,江南木,百药之长。”可见,“桂”本义是指肉桂。武夷山有一种上品乌龙茶也叫肉桂,却不是真的肉桂,只是因为它有独特的肉桂香罢了,个人觉得这肉桂茶要比大红袍好喝。

    月桂,也是樟科,常绿小乔木。原产地中海一带,古希腊人用月桂树叶编的帽子授予杰出的诗人或竞技的优胜者,也就是“桂冠”。我们知道一个故事,太阳神Apollo爱上了河神的女儿Daphne,可是Daphne是独身主义者。Apollo追得急,Daphne没办法,就变成了一棵月桂树。伤心的Apollo于是就以月桂为他的圣树。S.H.E.为女鞋品牌“达芙妮”作代言,唱了一首广告歌就叫《月桂女神》。

    桂树,木犀科,常绿灌木或小乔木,分为金桂、银桂、丹桂、四季桂四种。秋季开花,所谓桂子飘香就是说桂花在中秋前后绽放,香气浓郁。因为花开的时节,所以桂树又和月亮联系起来。相传,月中有树名桂,故古诗中月亮的借代说法层出不穷,比如桂月、桂枝、桂魄、桂轮,月影叫桂影,月宫则叫桂窟、桂阙、桂堂、桂丛。又说月中有兔、蟾、嫦娥,所以又有桂兔、桂蟾、桂娥的说法。可惜吴刚兄弟没有获得一个桂刚的美称,大概因为他是砍桂树的。桂树花开金秋,所以农历八月又叫桂秋或者桂月,就连秋天的露水都叫桂露了。

    桂树与科举和人才联系起来,则是有故事的。最早是晋武帝时候的一个官员向皇帝陈述自己的才能,形容自己是“桂林之一枝,昆山之片玉”。原本自谦,后来却被用来指科举考试中出类拔萃的人。到了唐代,诗人白居易中了进士,接着他的堂弟又得了第三名,白居易给他堂弟写了首贺诗,说“桂折一枝先許我,楊穿三葉盡驚人。”从此,“折桂”便用来形容科举高中了。“折桂”不能反说成“桂折”,因为有一个词“桂折兰摧”是指品德高尚的人亡故。科举词汇中以桂开头的有不少,比如桂苑指科举考场,桂府指礼部试进士的地方,桂林指乡试(例在农历八月举行),桂科指科举及第,桂客、桂枝郎指登科及第者,桂籍指登第者的名籍。

    桂树较为珍贵,以桂树为原料制作的门、船、车称为桂户、桂舟、桂车,后来这些词都成了美称,泛指华贵的门、船、车。再比如桂堂、桂栋泛指华美的堂屋,桂殿泛指华丽的宫殿,桂浆、桂醑泛指美酒。由此再引申,桂便有了丰盛、美满、昂贵的意思。桂席指盛宴,桂偶指美满的婚姻,桂薪玉粒指柴米昂贵。

    有趣的是,中国人古代也会用桂花编帽子,但“桂冠”的含义与古希腊不同,中国人是用其清香高洁之意,有“整桂冠而自饰,敷綦藻之华文”这样的诗句。但现在要说桂冠,基本上就只是西方的含义了,这倒与折桂的含义近似。所以从这一点说,折桂翻译成pluck the laurel也未尝不可,毕竟没多少人认识osmanthus这个词。
  • 2006-05-22

    武夷 - [有关诗歌]

    被灼伤的眼睛
    一只爬向另一只
    被乌云紧锁的额头
    在滩前受阻

    你的呵欠
    漂在迟滞的血流上
    扭曲山峦
    垂下巨大的蜕

    雨借你还魂
    将一切刷成黑色
    刷做黑匣子
    关起明天的鳞甲

    让我赤裸上阵
    捕住茶树丛中的一阵悲风
    红色的死神的脸
    泡一整夜也不变色

    快醒来啊
    不要就这么去
    你睁开眼睛看我
    看看我从南到北划过的线
  • 看完两本书,觉得要说点什么,但又没什么可说的。因为无聊,所以还是说一下。

    看《<华尔街日报>是如何讲故事的》,说遣词造句,必须力求语言的速度感、力量感、变化感和节奏感,觉得挺有意思。

    速度感是通过语句的货车结构获得的,也就是由主语加动词带动一串宾语和从句,尽可能省略不必要的信息。这样的句子可能很长,但核心结构简单,顺序也是实际的逻辑顺序,可以产生动作的连贯感,同时,一些静态的、平淡的信息变成词组或从句挂上货车,使整个句子变得生动。

    力量感可以由重复得到,同时要注意将关键词放在句子的开头或者结尾而不是中间。

    速度感和力量感交替可产生变化感,更多的变化感来自对于不同素材选取的不同的句型。重复可产生前进的节奏感,平行结构产生平衡的节奏感。

    Lanham的《Analyzing Prose》讲到风格的inner logic和outer logic。所谓内部逻辑大概是指一种风格所要求的语言结构,比如平行结构要求并列句,从属结构要求从句,外部逻辑则是指风格与内容之间的一种天然的关 系。从这个角度看,以速度感、力量感、变化感、节奏感为标志的新闻特写的风格既是其语言结构的反映,同时也是和特写的对象密切相关。

    节奏 感也是现代诗胜过古代诗之处,因为格律使得古诗的节奏被完全限制,读上去总有似曾相识之感,但节奏是难以捉摸的,所以现代诗总显得不着调。同学曾经说我的 一些blog写得好,有节奏感,但我自己却并不是有意为之,相反我在写诗的时候倒十分注重,总是修改以希望达到一个好的节奏。Lanham说prose和 peotry除了在typography上并没有实质区别,它们只是处在一个continuum的两端,一边透明,一边晦涩,我想是有道理的。